北京重申河豚有劇毒嚴禁餐飲業加工食用
發布時間:2011-09-29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朝陽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日前聯合對秀水二號會館餐廳進行了檢查。檢查中發現,該餐廳公開制售河豚魚,在養殖池內有38只活河豚魚和加工已宰殺的8只河豚魚。衛生監督機構在現場對查獲的河豚魚進行了查封,并立案進行依法從重查處。
衛生監督機構對秀水二號會館餐廳河豚魚進行查封
據衛生監督人員介紹,河豚魚體內含有“河豚毒素”,可致人死亡。其毒素主要集中在卵巢、肝臟和血液等處,即使高溫加熱也很難以破壞掉。目前對河豚毒素缺乏有效解毒藥。我國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禁令,餐飲業不得加工制售河豚魚。
目前我市個別餐飲企業擅自經營非法制作銷售的河豚魚,一些食客“冒死”嘗鮮,增加了食物中毒的幾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今年6月下令,禁止餐飲業加工制售河豚魚,但仍有部分餐飲業巧借名目以加工巴魚、泡泡魚等為名,為消費者提供河豚魚。
為預防河豚魚中毒,今年市衛生監督機構印刷了宣傳畫分發給全市各級餐飲單位,河豚有毒,禁止加工食用,以防不測。每年因食用河豚魚中毒的事件時有發生,目前在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前,河豚在本市餐飲業仍禁止加工食用。
為保證食品安全,保護自身健康,衛生監督機構提醒消費者,河豚味道鮮美,但仍有劇毒,不可一試,同時告誡餐飲單位為了食品安全,請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得擅自加工對人體有危害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