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發布餐飲服務業酒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通知
發布時間:2010-11-01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2011年1月5日發布通知,要求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做好餐飲服務環節葡萄酒和白酒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確保廣大人民群眾飲食安全。通知指出,各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尤其是小餐飲店、酒吧等單位采購和銷售、使用葡萄酒和白酒情況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嚴查餐飲服務單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索證索阿票和進貨查驗制度落實情況,嚴防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銷售和使用來源不明、超過保質期限以及假冒偽劣的葡萄酒和白酒。
根據通知,各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及時部署各類餐飲服務單位全面開展自查,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落實第一責任人的各項要求,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認真開展監督檢查。
檢查中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銷售或者使用的葡萄酒和白酒來源不明或者超過保質期限,或者采購、銷售和使用假冒偽劣葡萄酒和白酒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視情形給予警告、罰款、沒收物品、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處罰。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