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餐飲"約見制"細則亮相 約見應在辦公場所進行
發布時間:2012-05-18
來源:美食天下網 編輯:SZHY
首次實行的衛生監督“約見制”,目前已有細則出臺。今后,衛生部門負責人約見餐館老板等人時,原則上須在辦公室進行,且不能泄露商業機密。
約見應在辦公場所進行
根據規定,衛生監督約見制度適用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醫療機構監管等領域。約見的情形規定為4種,即預警工作需要;承擔重大活動接待任務;通過日常監督檢查等監管手段發現存在隱患或問題,并可能導致不良社會后果的;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實施行政約見的其他情形。
市衛生局對于約見方的行為進行了規定。據悉,在約見時,地點原則上須在衛生行政、衛監部門的辦公場所里進行,且嚴禁收受禮品。如果在實施行政約見時獲知了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衛生部門不能予以泄露。
科局級均可作為約見人
另外,約見將依據屬地監管原則,約見方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從區縣衛生監督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的科室負責人,到所級、局級領導均可作為約見人,至少要出席兩人。社會影響大的,由市級衛生行政、衛監部門約見。被約見者為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托的負責人。
據悉,北京市衛生局副局長雷海潮首次“約見”了眉州東坡、中國大飯店等90多家餐館、酒店、商超負責人,這是北京市首次實行“約見”制度。此后,衛生部門總共陸續約談了1000余家重點企業的負責人。
市衛生局表示,“約見”主要是進行“預防性監督”,提前督促相關人員在經營活動、管理中履行自己的責任,并控制和降低風險,比起事后懲處,相當于將衛生監督的步驟“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