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重申餐飲服務單位一律不能制作銷售鮮河豚魚
中新江蘇網鎮江3月25日電 (王磊)“竹外桃花三兩枝,春江水暖鴨先知。蔞蒿滿地蘆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時”。鎮江市是個沿江城市,按照往年的慣例,這個時節將會是河豚上市的時候,不但市區的大型餐飲服務企業會鋌而走險經營河豚魚,而且中小型餐飲企業也會偷偷經營食用河豚魚項目,更為可怕的有些沿江鄉鎮的小飯店、小吃店也燒起了河豚魚,光市直及鎮江新區每年就要查處了幾十件經營河豚魚案件;但老百姓對食用河豚魚的危害性依然認識不足,依然有違法行為發生。
據鎮江市餐飲安全監督所執法人員介紹,河豚魚身體渾圓,頭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鮮艷的斑紋或色彩,體表無鱗,光滑或有細刺,有明顯的門牙上下各兩枚。河豚魚肉質細嫩、鮮美,但體內含有劇毒,河豚魚體內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種毒性很強的神經性毒素,河豚魚中毒一般出現在進食后半小時到三個小時內。
發病起初癥狀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繼而發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軟癱,心率由加速而變緩慢,血壓下降,瞳孔先收縮而后放大,重癥患者因呼吸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對河豚毒素尚無有效的解毒藥物。該種毒素的化學性質比較穩定,經過一般的炒、煮、鹽腌和日曬等,均不能很快將其破壞,因此人、畜食后中毒死亡率極高。河豚含有劇毒很多市民都知道,但仍有一些喜歡嘗鮮的市民愿意冒險一嘗它的美味。
鎮江市餐飲安全監督所對此表示按照我國目前食品安全分段管理體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早在2011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就明文禁止加工制作鮮河豚魚。2013年“兩高”也出臺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按照涉嫌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予以刑事處罰。
鎮江市餐飲安全監督所對制作銷售鮮河豚魚行為一直堅持打擊高壓態勢,從2月份起就啟動了“2014年打擊違法制作銷售鮮河豚魚專項行動”:一是該所根據日常監管信息,直接向曾經涉案及可能涉案的餐飲企業下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河豚魚有關問題的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加工制作鮮河豚魚;二是禁止所有餐飲服務單位以任何形式宣傳食用河豚魚,包括手機短信、網絡信息、店堂電子LED廣告、臨街橫幅等;三是部署全市特別是沿江地區對加工制作河豚魚行為進行全面查處,聯合相關部門規范小餐飲及民間廚師的經營行為,凡是河豚魚的違法案件一律從重處罰,對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查處。并將在所有案件辦結后采取監督檢查、社會監督檢查、區域交換檢查等多種方式檢驗執法效果,確保打擊效果明顯。
鎮江市餐飲安全監督所在此提醒市民,“河豚對于烹飪的要求非常高,我國目前是禁止餐飲業加工制作鮮河豚魚的!睘榱松眢w健康和生命安全,請不要食用河豚魚。
來源:餐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