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商家賣河豚致食客中毒五年內禁入餐飲業
時下正是盛產河豚的季節,河豚雖肉質鮮美,卻含劇毒,是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有毒有害食品。26日,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今年第3號食品安全預警,提醒市民切勿“拼死吃河豚”。據悉,餐飲單位如果違規銷售河豚造成嚴重后果,經營業主除了被吊銷證照外,還將五年內被禁入餐飲行業。
危險:
半毫克毒素可致人亡
東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預警通告中介紹稱,河豚又稱“雞泡魚”、“巴魚”,含有毒性極強的河豚毒素,其中卵巢中的毒素最強,0.5毫克可致人死亡。該毒素耐熱,一般烹調溫度無法將其去除,鹽腌或日曬也不能破壞。河豚中毒一般在食后30分鐘至5小時內發生,表現為:惡心、嘔吐、腹痛或腹瀉等胃腸癥狀以及口唇、舌尖、指端麻木,然后四肢肌肉麻痹、行走困難、血壓和體溫下降等,最后會因呼吸系統麻痹而死亡。
目前,河豚中毒尚無特效解毒藥。
鑒于這種嚴重的危害性,東莞市食安辦要求全市各鎮(街、園區)的工商、食品藥監部門要加強對水產品市場和餐飲單位的監管巡查,嚴格把關,防止河豚進入流通市場和餐飲單位。
走訪:
酒樓和水產市場沒有售
目前東莞的酒樓及水產市場到底有沒有河豚在售呢?26日中午,羊城晚報記者在莞城的金橋水產品市場內走訪了一圈,并未發現有河豚銷售。一名檔主介紹說,市場管理方前段時間給他們打過招呼,不準再銷售河豚。
“其實市區的水產市場和酒樓都很少會賣河豚,東莞吃河豚比較多的幾個地方都在虎門和沙田,不少人都是慕名而去的。”隨后,記者又前往了萬江一家名為“海龍漁村”的酒樓,在其菜譜和大廳內擺放的魚缸中,記者也沒看到河豚,服務員稱“我們這里從沒賣過河豚”。
據了解,作為河豚銷售的民間“知名”鎮街,沙田鎮和虎門港的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在本月中旬就對海鮮長廊等餐飲經營場所進行了突擊檢查,未發現有河豚銷售。
處罰:
開出首張“五年制罰單”
盡管食藥監部門并未在昨日的預警通告中詳細說明餐飲單位違規銷售河豚會有哪些具體處罰,但記者從該局了解到,如果造成食客中毒等嚴重后果,經營業主除了會被吊銷證照外,還將在五年內被禁止從事餐飲經營管理。
據悉,此類重罰在東莞已有先例。去年9月份,沙田鎮的海畔海鮮大排檔因制作售賣河豚,導致一名消費者嚴重中毒,入院搶救。隨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出首張“五年制罰單”——吊銷該餐飲經營單位的《餐飲服務許可證》,禁止經營業主馮洪根5年內從事餐飲服務經營管理工作。
來源: 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