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后廚透明化應成常態
近日,北京“漢麗軒烤肉超市昌平店”的一名前員工陳文(化名),爆出該店剩菜回收重復利用、后廚衛生差等多種亂象。記者通過應聘該店服務員和學徒工暗訪,發現這家烤肉店確實存在種種亂象。
就在上周,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國際知名快餐連鎖店紛紛陷入使用過期肉的丑聞,而如今在京城小有名氣的漢麗軒烤肉也被指存在諸多廚房亂象。“前堂富麗堂皇,后廚烏煙瘴氣”。可以說,這是目前不少餐館的真實寫照。不曝光個個是衛生單位,一曝光人人都看了想吐。食品行業深陷如此尷尬境地,一時間,讓我們真是不知道該吃什么好了。也許真是應了那句老話,“眼不見為凈”,從事某種食品生產加工者一般不愿意吃這種食品,這甚至已經成為了一種潛規則。近年來,一些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得以發現往往得益于新聞媒體的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形成了一種固定套路,媒體暗訪、曝光,公眾憤怒,執法機關介入、問責。執法機關似乎總是慢半拍,這就讓我們習慣性地將食品危機的原因歸因于執法不力、執法機關不作為。這確實道出了一部分因素,執法力度、科學性、覆蓋面的確都有待提升,但同時我們也必須意識到,打擊無良商家、消滅不衛生食品,僅僅依靠執法還遠遠不夠。執法資源畢竟有限,不可能對所有商家都進行二十四小時蹲守性監管。一個最簡單的惡相是,執法者前腳離開,無良商家后腳就能把不衛生食品擺上餐桌。事實上,執法監督只是社會監督其中一環,而要實現對餐飲業全方位的監督,就必須全面調動社會力量,讓包括直接消費者在內的所有社會主體都能夠參與到食品監管中,才能用最小成本為消費者編織起最嚴密保護之網。
要達到這種效果,最亟待解決的就是社會監督權監督途徑的問題,這就需要在餐飲業全面推行廚房透明化。這本有著法理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具體到餐飲行業,就是消費者有權知道我所購買的食品是否健康,是否過期,是不是“回鍋肉”,餐廳是否符合衛生標準,給我做菜的廚子有沒有健康證。其實,每個公民都是潛在消費者,這也就意味著,每個人都有權對食品供應者進行監督。然而,實際上,這些權利在現實中是被嚴重剝奪的,除了一些有遠見的餐館自愿公開廚房狀況以外,在多數情況下,我們往往被“廚房重地,閑人免進”、“本店廚房,謝絕參觀”等牌子阻攔在廚房門外,后廚衛生條件究竟是怎樣一番天地,人們難以知曉,更無從監督。因此,在廚房如此神秘、如此難進的語境下,就有必要將廚房透明化上升到立法高度,通過強行法明令禁止關閉廚房大門,真正讓消費者的知情權有用權空間,除了一些確實可能涉及烹飪秘方,觸及商業秘密的合理已備案區域,消費者本應暢行無阻。只有讓消費者有能力對自己的權益負責,讓權利行使成為可能,才能改善餐客不信任現狀,并對餐飲業實現有效的監管。
來源:鳳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