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湖南試點食安責任險 11類單位為重點參保對象
發布時間:2014-08-08
[摘要] 記者從湖南省食藥監局了解到,湖南省食安辦、省食藥監局、省保監局決定,從8月份起在全省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11類單位為重點參保對象。湖南8月試點食安責任險,食品生產企業、乳制品流通企業等11類單位為重點參保對象。
長沙母豬肉包子、上海福喜事件發生后,食品安全的警鐘再次敲響。加速“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作為強制保險落地的呼聲也更為強烈。昨日,記者從湖南省食藥監局了解到,湖南省食安辦、省食藥監局、省保監局決定,從8月份起在全省開展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簡稱食安責任險)試點工作。
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置和賠償更規范
近年來,與頻頻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相比,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一直處于“叫好不叫座”的境地。據不完全統計,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投保率不足1%。而國外食品企業這一險種的投保率高達50%。記者采訪了長沙多家食品餐飲企業的相關負責人,都表示并不了解這一險種。長沙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黃軼的感受是,“交強險”在交通事故的處理上,通過第三方保險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處理,涉事雙方無需很大精力用于事故的處置上,如果食安責任險能發生類似的作用,企業在了解到投保的范圍、金額和權益之后,會非常希望對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處置有制可循。
或將倒逼企業加強自身管理
對于將來這一險種的推行,長沙楊裕興有限公司總經理周光華認為,或可倒逼企業加強自身食品安全的管理,以減少投保成本。同時也擔心,食品安全事故的取證并非易事,保險制度是否便于操作、事故取證能否準確,能否做到真的食品安全事故企業不拒絕,假的食品安全事故保險公司能有效鑒別。
而一位保險公司的負責人則擔心,食品企業的類別比較多、食品生產形式不同,食品企業的生產管理有自己的體系,如何實現動態的、有效的監管,對于保險公司也將有不小的壓力。
長沙市食安部門相關負責人則認為,推行食責險的試點還需要更好的大環境,需要新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出臺保駕護航,需要機構調整到位來具體操作實施。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食品企業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11類重點參保食品單位。
食品生產企業、乳制品流通企業、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藥店、食品安全創建示范企業(店)、餐飲服務連鎖企業、學校食堂、農村集體聚餐提供者、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大型工地工廠食堂、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
來源:餐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