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添加罌粟殼 餐館老板被判刑一年
發布時間:2015-02-04
[摘要] 李某、陳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罌粟殼系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仍向楊某、唐某購買罌粟殼,粉碎成粉末后制作底料、油料。
“水煮耗兒魚”、“郵亭鯽魚”、“麻辣火鍋”這些都是重慶人的最愛。然而,某些餐飲老板利欲熏心,在這些食品底料中非法添加罌粟殼粉末以吸引“回頭客”。近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李某、陳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緩刑考驗期限內,李某、陳某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自2013年開始,李某、陳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罌粟殼系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仍向楊某、唐某購買罌粟殼,粉碎成粉末后制作底料、油料。陳某在其經營的 “楊氏耗兒魚餐館”,李某在其經營的“合川區洞口郵亭鯽魚餐館”內,將摻入罌粟殼粉末制作的底料、油料用于“水煮耗兒魚”“郵亭鯽魚”等食品中供顧客食用。
重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合川區分局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10月18日,分別對李某經營的“合川區洞口郵亭鯽魚餐館”,陳某經營的“楊氏耗兒魚餐館”進行檢查,并提取火鍋底料、混合香料等物;經檢驗,在李某處、陳某處提取的各種香料和底料中均檢測出嗎啡、那可定、罌粟堿等物質。
嗎啡、可待因、罌粟堿等物質在罌粟殼中含量較高,是罌粟殼的主要成分。人體長期攝入這些物質對身體健康影響很大,輕則出現發冷、乏力、面黃肌瘦等癥狀,重則對神經系統、消化系統造成損害。最終可能導致內分泌失調,吸食毒品成癮。因此,國家早在2009年就明文禁止非法供應、運輸、使用罌粟殼。
來源:餐飲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