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致11人死餐飲店爆炸事故責任人移送司法
發布時間:2012-02-29
[摘要] 陜西處理造成11人死亡的西安市餐飲店液化氣爆炸事故相關責任人。據悉,位于西安市太白路與科創路十字西南角的嘉天國際大廈一層一家名為“樊家肉夾饃”的個體餐飲商鋪,因鋼瓶液化氣發生泄漏引發爆炸,造成11人死亡。 陜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7日通報對造成11人死亡的西安市嘉天國際大廈餐飲店爆炸事故的處理決定,與事故相關的9名責任人被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追究責任,其余11人受到行政處罰及行政處分。
2011年11月14日7時37分許,位于西安市太白路與科創路十字西南角的嘉天國際大廈一層一家名為“樊家肉夾饃”的個體餐飲商鋪,因鋼瓶液化氣發生泄漏引發爆炸,造成11人死亡、31人受傷,12間商鋪及53臺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直接經濟損失約990萬元。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有關經營單位及個人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意識淡薄,非法經營和違法使用鋼瓶液化氣,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安全監管缺失、職責履行不到位而導致的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陜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7日對此事故作出處理建議,“樊家肉夾饃”科創路店經營者孫連武、管理人員劉彥成、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電子城派出所民警高鵬等9人,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電子城派出所分管消防監管工作副所長高家華、所長薛文武等11人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管理職責,分別給予行政撤職、行政降級、行政記大過、行政記過、行政警告等處分。
“樊家肉夾饃”科創路店、非法液化氣經營配送點、嘉天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經營單位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主要、重要責任,分別給予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從業資質、取締非法經營點、沒收違法所得、行政和經濟處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