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全城飯店“治霾”開錯了方子
發布時間:2016-08-24
[摘要] 為治霾一刀切地關停飯店,不合理。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對于未安裝油煙凈化措施或超標排放的餐飲點,只有“拒不改正”,才能責令停業整治。
為治霾一刀切地關停飯店,不合理。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對于未安裝油煙凈化措施或超標排放的餐飲點,只有“拒不改正”,才能責令停業整治。
據《南方周末》報道,為治理大氣污染,半個月以來,河南商丘將市區和縣城的大多數中小飯店全部強制關閉。這導致吃飯成了商丘市民的一大難題,民眾買饅頭都要跑到郊區,許多餐飲商戶也因此損失慘重。
商丘當地祭出鐵腕“治霾”的手段,跟外部壓力不無關系:據悉,由于空氣質量排名靠后,商丘市被中央環保督察組盯上,今年共有41名責任人受到追責。
饒是如此,大量關停飯店的“治霾”舉措仍值得商榷。畢竟,鐵腕“治霾”不意味著可以蠻干,不等于可以視法律為無物。當地有關部門把“治霾”打著民生的旗號,但實際上,這樣的“治霾”已變成對民生的困擾。
不可否認,餐飲業烹飪油煙是空氣污染的一個因素,但很多數據都表明,其影響要遠低于工業廢氣、機動車尾氣等。之前,成都對當地PM2.5源解析結果顯示,餐飲油煙占比僅為4.68%。成都作為餐飲業高度發達的城市,尚如此之低,其他城市也可想而知。
何況,餐飲業油煙凈化設備未能普及,并不只是餐飲業主單方的原因,對于普遍違法的情況,此前有關方面衛生許可和執法不嚴難辭其咎。如今完全讓餐飲業主來為此前的怠政買單,還對商戶和普通民眾造成這么大的沖擊,如何讓人服氣?
從法律上,商丘大量關閉飯店“治霾”的做法也存在諸多瑕疵。首先,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對于未安裝油煙凈化措施或超過排放標準排放的餐飲點,只有“拒不改正”,才能責令停業整治。
商丘那么多關閉的飯店難道都是“拒不改正”嗎?恐怕未必,媒體報道中就提到,一家餐飲店早就按規定將煤炭改成了液化氣,也安裝了凈化設備,“城管部門給出的答復是,等環保部門的檢測,可半個多月沒人來檢測。”可見不是人家不想改正,而是政府不給他們改正的機會。在攸關民生的問題上,政策變動當給民眾一個適應期,動輒進行突然襲擊,濫用強制手段,也有逆法治而行的嫌疑。
退一步說,即便商丘認為“治霾”要不遺余力,嚴控餐飲業污染,那也應遵循行政法的“比例原則”,即在能達成法律目的的各種方式中,選擇對民眾權利最小侵害的方式。例如,對于燒烤店或大中型飯店,他們對于空氣污染可能相對較大,對于他們嚴格要求,該重罰重罰,對“拒不改正”者責令停業,無可厚非。但對于一些污染很小且可控、提供民生必需品的小餐飲店,如包子店、饃店等,政府不妨網開一面,適當放寬一些要求。
應該說,在上級環保考核壓力之下,一些地方增強對治霾的重視,是好事。但就算“治霾”緊急,指望一場行政主導的運動戰就可畢其功于一役,恐怕行不通。運動式“治霾”,帶來的不過是漂亮的政績數字以及短期的治理效果,這背后往往是各基層單位的疲于奔命以及公共利益受損。商丘此次“治霾”運動之后,藍天白云重現,“商丘藍”令當地官員引以為傲,可飯店不讓開、饅頭不讓賣的治理手段和高成本,何嘗不是另一種該治的“霾”?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