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逆轉!張蘭因對賭協議出局竟是假的
發布時間:2016-11-21
因盛傳的與資本方“對賭協議”和“凈身出戶”事件,讓張蘭由一個商界女強人變成餐飲與資本結合的失敗者,餐飲人也因著張蘭的際遇,視資本為洪水猛獸,談資本而色變。
而在昨天,沸沸揚揚了近兩年的“對賭協議”事件出現驚天逆轉,北京朝陽人民法院《調解書》顯示,《新財富》刊發的《俏江南:資本之殤》等數篇報道中對俏江南的“對賭條款、領售權條款、清算優先權條款”以及張蘭“凈身出戶”等主要內容失實,并正式向張蘭道歉。
漫長的維權官司打了近一年,張蘭勝訴,俏江南“對賭協議”的真相也大白天下。
對賭協議子虛烏有
俏江南事件最核心的原點就是到底有沒有簽“對賭協議”,法院調解結果表明,廣為流傳的“對賭協議”屬于失實報道。
協議屬于保密文件,不可能泄露
一位涉嫌收購的鼎暉高層透露,“像俏江南這種體量的融資項目,只有企業和我們投資人高層幾個人知道協議內容,外界人士不可能在保密協議生效內了解到具體內容,我們也不可能違背職業操守把這些商業秘密泄露出去。”
當年俏江南風頭正勝,不可能出讓權益
當初鼎暉進入俏江南是2008年,俏江南估值正高,具有上市條件,因此前來洽談的投資者一大把,而鼎暉僅僅投資占有10%左右的股份,“張蘭怎么可能同意和他們簽署苛刻的對賭協議?”鼎暉高層也同樣指出,“其實不是每一個項目都必須簽對賭,俏江南這個項目當時十分被人看好,我們出讓過很多權益。”
公開的協議中,并沒有對賭上市相關內容
2008年下半年,俏江南與鼎暉曾簽署過一份長《股份認購協議》。該協議內容透露,鼎暉擬以2億元認購俏江南10.526%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鼎暉方面并沒有在協議中附加所謂的“對賭條款”。
記者翻閱材料全文得知,并沒有任何“如果在2012年12月31日前俏江南無法上市,投資人鼎暉有權采取回購手段”或相似字眼。
所謂對賭協議,源于個人推斷
最早出現“俏江南與鼎暉簽署對賭協議”這一說法的,是一家媒體在深圳的一場線下沙龍聚會。在這場聚會中,一名參會演講者曾用推斷的方式,以俏江南為例,為創業者講解“創業與融資中的股權爭端”議題。
此后,這家媒體以該演講內容為材料,刊發了頗具影響力的《俏江南:資本之殤》一文,并被多家自媒體大量轉載,“對賭協議”的論斷因此蓋棺定論。
并不存在所謂“出局”
2015年7月,張蘭被曝退出俏江南董事會。而事實上,在2013年底,張蘭已主動辭去俏江南相關運營公司的一切職務,根本不存在“出局”一說。
張蘭其子汪小菲曾在微博上轉發《創業家》雜志對張蘭的采訪,并說“她在餐飲工作25年,就是累了,想歇歇”。然而輿論似乎對“對賭協議”更感興趣,他的言論很快被淹沒,并沒有人相信他說了什么。
并非凈身出戶
2014年4月,CVC發布公告宣布完成對俏江南的收購。根據媒體的報道,CVC最終以3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俏江南82.7%的股權。由此可以推測,除了鼎暉出售的10.53%,其余超過72%的部分即為張蘭所出售。
CVC以3億美元獲得82.7%的股權,按照當時的匯率折算,這筆交易中俏江南的整體估值約為22.1億元,僅僅略高于鼎暉2008年入股時的19億元估值。這就意味著,鼎暉出售自己那部分股權僅能保本,假如鼎暉按照協議要求獲得至少2倍甚至更高的回報,則差額部分需要張蘭出售股份的所得款項來補償。
假如上述公開報道的交易價格屬實,則據此計算張蘭出售72%的股權能獲得近16億元,除了拿出2億~4億元用于補償鼎暉,她自己也獲得超過12億元的套現款。
來源:職業餐飲網